离婚起诉程序如何办理?


离婚起诉程序是指夫妻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流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办理离婚起诉程序的具体步骤: 首先是起诉阶段。这是整个程序的起始点,要由想要离婚的一方(即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必须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清晰阐述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同时要详细说明事实和理由,也就是把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写清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条件,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在立案后,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然后是审理阶段。此阶段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的过程,主要包括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审理前,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和证据收集。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试图通过调解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要按时到庭,法院会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合议,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整个离婚起诉程序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财产的产权证明、购买凭证等;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要提供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的证据,如经济收入证明、居住条件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