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责任导致死亡的赔偿是按多少钱一天计算呢
家里人在医院出了事,医院有责任,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想知道赔偿金额是怎么算的,特别是有没有按天计算的标准,想清楚了解这方面情况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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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责任导致患者死亡的赔偿,并不是按多少钱一天来计算的。 首先,赔偿包含多个项目 。医疗费是按照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计算,要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比如患者因为医院责任受伤后接受治疗产生的费用,像买药、检查等花费 。 其次,丧葬费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丧葬费就是5000×6 = 30000元 。 再者,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假设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一直需要扶养到18岁,就按照相应标准计算到其成年。 然后,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一般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另外,还可能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这些赔偿项目综合起来,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院责任程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最终赔偿数额。法律依据主要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等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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