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工作入职一年后体检发现心肌缺血,医院会解雇我吗?
我在医院上班,入职刚满一年,这次体检检查出心肌缺血。我很担心医院知道后会把我解雇,毕竟这属于身体出现了一些状况。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来说,医院有没有权利因为这个原因解雇我呢?
展开


从法律角度来看,医院是否能因您入职一年后体检发现心肌缺血而解雇您,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指劳动者身体健康出现问题的情况,心肌缺血就属于这种范畴。但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这个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您虽然检查出心肌缺血,但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满后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能从事医院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医院是不能随意解雇您的。 其次,如果医院没有按照上述法律规定,随意以您心肌缺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医院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您在医疗期内或者能胜任工作,医院不能随意解雇您。要是医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医院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