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偿还债务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当时明确好了有笔债务他来还,可现在到时间了他却一直拖着不还。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能让他还钱?我该走什么流程,要注意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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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遇到对方不偿还债务的情况,首先要确定债务的性质。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即便离婚了,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仍有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一方清偿后,可向另一方追讨其应承担的份额。比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购买房产所借的钱,就属于共同债务。 若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自然由债务人自己承担清偿责任,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像一方在结婚前的债务,或者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产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 当遇到对方不偿还债务时,您可以先尝试和对方协商解决,沟通还款事宜。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能证明债务存在的相关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是自您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的三年之内。若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经过法院裁决,如果对方仍然拒绝执行,您可依法凭着判决书前往法庭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通过法律强制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一方在结婚之前所背负的债务,以及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那些跟自己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产生的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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