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住院交通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住院了,期间因为往返医院产生了不少交通费用,想了解下这部分费用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是按什么方式来计算赔偿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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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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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交通费赔偿是指因事故导致住院治疗期间,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由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其中就明确了交通费属于应当赔偿的合理费用范畴。 在实际确定赔偿标准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这些票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比如,你因为去医院看病坐公交车,公交车票就是正式票据,而且这个车票的时间要和你去医院看病的时间能对应上。如果没有正式票据,法院通常是不会支持赔偿请求的。 其次,如果是乘坐合理的交通工具,比如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费用会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来赔偿。但如果选择了过于豪华的交通工具,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可能不会被支持。例如,本来坐公交车就能到医院,却非要打豪华专车,超出公交车费用的那部分可能就不会得到赔偿。 另外,对于转院治疗的情况,如果有必要进行转院,转院过程中的交通费也在赔偿范围内,但同样需要有合理的依据,比如有医院的转院证明等。总之,住院交通费赔偿要以实际、合理、必要为原则,并且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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