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酒店老板突然说不用上班了,有补偿费吗?

我在一家酒店上班,没犯什么错,老板突然跟我说不用来上班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补偿费啊?我接下来的生活也得有保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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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您很可能是有补偿费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些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用来弥补劳动者因为劳动关系变动所遭受的损失。而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酒店老板不属于这些法定情形就突然让您不用上班,那么老板的行为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您可以对照上述法律规定,看看酒店老板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您就有权要求老板支付赔偿金。若老板拒绝支付,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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