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我家这边说要进行房屋拆迁了,我不太清楚拆迁到底要经过哪些步骤,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我想知道整个房屋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每个环节都有什么要求和规定,能不能给我详细讲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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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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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工作,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房屋拆迁的一般程序。 首先是规划和计划阶段。政府相关部门会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制定房屋拆迁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这是拆迁工作的起点,就好比我们做一件事情要先有个规划一样。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接着进入征收决定阶段。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之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会根据公众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如果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在这一阶段,政府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还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然后是补偿阶段。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如果双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是搬迁阶段。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房屋拆迁的每一个程序都有其法律意义和作用,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您在拆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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