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公婆婚前付款首付,写的是老公的名字,离婚时该怎么算?
我和老公结婚前,公婆出首付买了房,写的是老公名字。现在面临离婚,不清楚这房子到底该怎么分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时具体会参照哪些标准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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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子公婆婚前付款首付,写老公名字,离婚时的计算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公婆在出资付首付时,明确声明这笔首付是赠予老公个人的,那么首付部分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例如,公婆当时签订了赠与协议,写明只赠与老公一人,这种情况下,首付部分就和配偶无关。 其次,若公婆没有明确表明首付是赠予老公个人的,在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夫妻双方用工资收入一起偿还房贷,这部分还款和因还款导致房屋增值的部分,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再次,如果婚后是老公用其个人财产还贷,比如用其婚前个人存款还贷,且公婆首付明确是赠予老公个人的,那么房子一般属于老公个人财产,配偶可能无法分割。 最后,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公婆付首付登记在老公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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