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从犯是怎么按金额量刑的?
我朋友参与了一个团伙诈骗,他在里面是从犯。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团伙诈骗从犯按金额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不同的诈骗金额会对应怎样的刑罚?我很担心他的情况,想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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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团伙诈骗是一种多人联合实施的诈骗犯罪行为。而从犯指的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团伙诈骗从犯按金额量刑的问题,我们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来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从犯,《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来说,在认定诈骗金额时,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照整个团伙诈骗的总金额来考量。不过对于从犯,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参与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量刑。例如,如果整个团伙诈骗数额较大,从犯在其中只是提供了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参与程度较低,那么在量刑时会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若诈骗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从犯同样也会得到相应幅度的从轻、减轻,但具体的量刑还是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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