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是怎么判的?
我和朋友一起参与了一个事情,后来才知道可能算共同犯罪。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共同犯罪会怎么判,是大家都一样的刑罚,还是会根据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来判,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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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共同犯罪的判刑,会根据各个犯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来进行区分。 首先,在共同犯罪中,存在主犯和从犯的区别。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这意味着主犯要对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整个犯罪行为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 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由于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所以处罚也相对较轻。 此外,还有胁从犯,即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根据《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胁从犯主观上并不具有积极的犯罪故意,而是在他人胁迫下实施了犯罪行为,所以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其被胁迫的程度等因素。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无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意图实施犯罪。《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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