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离婚孩子怎么判?


在爸妈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有一套明确法律规则的。首先要明确的是,法律判定孩子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保障孩子的权益,也就是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来做出决定。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亲的陪伴对他们的成长更为有利。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父亲抚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此外,如果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法院一般不会将孩子判给他。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谁一起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想法,并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另外,在实际的抚养权判定过程中,如果父母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同时,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