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协议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在起诉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上,法院一般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 首先,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像癌症这种,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比如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像母亲被判刑、有严重残疾,其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以及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还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这些情况下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如果一方有以下情形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另外,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也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但这不是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跟谁,而是在父母都争抚养权且都有抚养能力时,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原则:就是综合各方面因素,包括生活环境、教育条件、情感关系等,看哪种抚养安排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未来发展最为有利 。 绝育手术:通过手术方式使生育能力不可逆丧失的一种医学手段。 抚养条件:包含经济状况、居住环境、自身素质、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