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赔偿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我遇到了医疗方面的纠纷,涉及到赔偿问题。不太清楚各项赔偿费用到底该怎么算,想知道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这些常见的赔偿项目,具体是依据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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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赔偿费用的计算比较复杂,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的,这里面包含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不过得有相应的医疗凭证来证明。打个比方,你去医院看病,支付的这些费用都得有票据,这样才能作为计算依据。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则要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你一个月工资5000元,因为医疗事故耽误工作一个月,那误工费就是5000元。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方面,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一般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是根据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来说,打车的票据、乘坐公共交通的凭证等都可以作为计算交通费的依据。 住院伙食补助费通常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不同地区的这个标准会有所不同。 营养费要根据患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患者骨折,医生建议加强营养,那根据这个建议和伤残程度来确定营养费的数额。 残疾赔偿金是根据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医疗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金额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总之,计算医疗赔偿费用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并且各项费用都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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