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权及亲属权的定义是什么?


亲权和亲属权是亲属法中的重要概念,它们对于明确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为你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 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亲权是基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这一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属性。也就是说,亲权不仅仅是父母的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他们必须履行的义务。 在人身方面,亲权主要包括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等权利和义务。抚养是指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上的必要照顾和物质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教育则是指父母有责任引导和帮助未成年子女接受适当的教育,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保护是指父母要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受到外界的侵害。 在财产方面,亲权表现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管理和保护。父母有权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但必须以维护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不得随意处分子女的财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就体现了亲权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义务。 亲属权是指除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亲属权的范围更为广泛,它涵盖了包括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之间的关系。 亲属权主要包括扶养权、赡养权、监护权等。扶养权是指在一定情况下,亲属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赡养权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在一定条件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监护权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亲属可以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中对亲属权的相关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如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综上所述,亲权主要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而亲属权则涉及更广泛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些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旨在维护亲属之间的和谐关系,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