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财产是如何判的?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判决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 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简单来说,就是婚后夫妻一起努力赚的钱、获得的收益等大多都属于共同财产。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含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财产始终归个人所有,不会因为结婚而改变性质。 财产判决的原则方面,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合法、真实、自愿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约定,那么法院会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当协议不成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像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更多,比如照顾孩子、赡养老人等,或者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判决时会适当倾向无过错方和对家庭贡献大的一方。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先让双方尝试协商财产分割方案。要是协商成功,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会认可双方的协商结果。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全面审查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各类财产,再依据上述原则进行合理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双方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明确属于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改变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