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贷无力偿还银行会如何处理?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情在银行贷了款,可现在实在没能力按时还上了。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银行一般会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是会直接起诉,还是先有其他的措施?对我的个人信用和生活又会有哪些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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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贷无力偿还,银行通常会采取以下一系列措施: 首先,产生罚息。一旦贷款逾期,银行会根据逾期天数和金额,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罚息。这就好比在原本的还款基础上,额外增加了一笔费用,让还款负担变得更重。比如,原本贷款利息是一定比例,逾期后罚息比例可能会更高。《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未按时返还借款,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 。 其次,进行催收。在逾期初期,银行可能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还款。随着逾期时间延长,90天以上银行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登门催收,或者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进行催讨。 然后,如果逾期半年以上,银行很可能会提起诉讼。法院会将传唤函送达借款人家中,即便借款人不出席,法院也会冻结抵押物(如果有抵押的话)并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用于偿还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起诉费、律师费等。要是拍卖收益多于应偿还债务,多余款项会退还借款人,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另外,逾期记录会被记入个人征信系统。这会对个人未来的贷款、信用卡申请、购车购房等金融活动产生严重影响,比如可能无法再顺利申请到贷款或者信用卡,即便能申请到,额度也可能很低,利率还会很高。若借款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出行等。 相关概念: 罚息:是指借款人没有在银行规定的时间内还款,银行根据与借款人签订的合同对违约的借款人所加收的惩罚利息。 征信系统:是由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 失信人员名单:是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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