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刑法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如何量刑的?

我在医药行业工作,最近听闻了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相关案例。我想了解一下,在我国刑法里,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是怎么量刑的呢?我比较关心不同情节下具体的量刑标准,好让自己在工作中能时刻保持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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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血液制品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一个较为专业的法律概念,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简单来说,就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就构成了这个罪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犯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量刑角度来看,这里主要涉及到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两个方面。对于单位,采用的是判处罚金的方式。而罚金的具体数额,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固定标准,通常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非法供应血液制品所造成的危害后果、非法获利的金额等多种因素来综合确定。 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五年以下”是一个幅度范围。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相对较轻,例如只是造成了少数人轻微的健康损害,可能会判处拘役或者较短的有期徒刑;要是造成了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引发了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后果,就可能会判处接近五年的有期徒刑。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官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是否存在抗拒抓捕、毁灭证据等从重处罚的情节。所以,具体的量刑会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结合实际案件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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