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24年对监护人有争议的,《民法典》中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里最近因为老人监护权的问题起了争执,大家都觉得自己适合当监护人,互不相让。我想了解下在2024年,《民法典》对于这种对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到底该怎么确定监护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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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护人争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当对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解决途径。 首先,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情况。《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当这些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其次,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同样,若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也是按照《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先由相关组织指定,对指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请指定,也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临时监护措施。在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后,监护关系确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总之,《民法典》的这些规定为解决监护人争议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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