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样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是在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境、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结束公司运营并处理债务的一种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也就是说,当公司面临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同时公司的资产无法覆盖全部债务,或者从实际情况看明显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就可以考虑申请破产清算。 接着是申请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这意味着,公司自身、公司的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都可以成为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 然后是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最后是申请的流程。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及相关材料后,人民法院会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如果是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接管公司财产、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事务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