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法中二手房交易违约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打算买套二手房,和卖家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但卖家突然说不想卖了,要违约。我不太清楚在这种二手房交易里,根据合同法卖家违约该怎么处理,我能得到什么赔偿,想了解下合同法对于二手房交易违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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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二手房交易中,违约是一个较为常见且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合同法中关于二手房交易违约的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违约。简单来说,违约就是合同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二手房交易里,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有很多,比如卖家不按时交房、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或者买家不按时支付房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合同法相关内容已整合进民法典)中合同编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在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都要受合同的约束,必须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 如果卖家违约,买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种方式是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比如卖家原本答应在某个时间交房,但却拖延不交付,买家就有权要求卖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交房。这一权利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另一种方式是要求卖家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买家因卖家违约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比如买家为了购买这套房子支付的中介费、评估费等费用;间接损失可能是因为房价上涨,买家再购买其他类似房子需要多支付的费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此外,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买家还可以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买卖双方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需要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不过,违约金的数额如果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买家违约,卖家同样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卖家可以要求买家继续支付房款,或者要求买家赔偿自己因买家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如房价下跌导致的差价损失等。 总之,在二手房交易中,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遇到违约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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