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工地辞职一年后应如何获得赔偿?


在探讨夫妻工地辞职一年后如何赔偿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获得赔偿的前提往往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比如,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夫妻二人在工地工作时,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他们在法定时效内是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不过这里要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就意味着辞职一年后再来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很可能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存在不被支持的风险。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若有证据证明工地方面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即便辞职一年,只要在这一年里通过合理方式主张过权利,导致仲裁时效中断,那么重新计算时效后,依然有机会维权。 另外,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但在实践中,补缴社保的诉求可能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一般需要向社保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再者,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不过前提是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的事实,并且在时效内提出主张。 对于夫妻二人辞职一年后想要获得赔偿,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以证明与工地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相关权益受侵害的事实。然后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看能否达成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