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是如何认定不当得利的?

我遇到了一件事,别人给我转了一笔钱,但这笔钱我不应该收。现在对方要求我返还,可我不太确定这算不算是不当得利。我想知道法院在判断这种情况时,会依据哪些方面来认定是不是不当得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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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当涉及到法院认定不当得利时,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一方获得利益是认定不当得利的首要条件。这里的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比如获得了一笔意外的转账、捡到了贵重物品等;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增加,像本应支出的费用没有支出,本应承担的债务被免除等情况。例如,商家多找了钱给顾客,顾客拿到手的多余款项就是获得的利益。 其次,他方受到损失也是关键因素。损失既可以是现有财产的减少,比如因错误转账导致账户金额减少;也可以是应得利益的丧失,像本应获得的租金因为他人的不当行为而没有得到。 再者,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一方获得利益是基于另一方受到损失,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关联。例如,由于银行系统故障,将A的钱错误转到了B的账户,B账户金额增加(获得利益)是因为A账户金额减少(受到损失),这就存在因果关系。 最后,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合法根据包括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等。如果一方获得利益有合法的理由,就不构成不当得利。例如,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获得货物和价款,就是有合法根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法院在认定不当得利时,会综合上述各个因素,结合具体案件的证据和事实情况来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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