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有工资收入,法院会如何执行?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对方有工资收入但一直不还钱。我想了解下,法院针对这种有工资收入却不履行判决的情况,会采取什么样的执行措施呢?是直接划扣工资吗,还是有其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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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面对有工资收入的被执行人时,会按照法定程序来执行其工资以偿还债务。 首先,执行的前提是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并且债权人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就好比一场比赛,生效法律文书是比赛的结果,而申请强制执行则是启动执行程序的指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接着,法院会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这就像是给单位下达了一个任务,要求单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单位在收到通知后,有义务按照法院的要求,每月从被执行人的工资中扣留一定的金额。 法院在执行工资时,会遵循合理的原则。它不会把被执行人的工资全部划走,而是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被执行人家庭的实际情况等因素,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 如果被执行人对执行工资的行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被执行人如果对裁定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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