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时财产该如何分割?


在探讨同居分手时财产如何分割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同居关系的概念。同居关系指的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这种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它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婚姻规定的保护,但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同样受法律调整。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首先要确定财产的性质。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是指在同居前个人已经拥有的财产,或者在同居期间明确属于个人的财产,比如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财产在分手时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而共同财产则是指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共同经营或者共同创造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就是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或者贡献大小来确定份额进行分割。 例如,在购买房产时,如果双方都有出资,那么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在房产中所占的份额。如果一方出资较多,但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等因素,也可以通过协商适当调整分割比例。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同居财产分割案件时,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双方的出资情况,这是确定财产份额的重要依据;二是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除了金钱出资外,还包括劳务、管理等方面的贡献;三是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原则,如果有子女的,会适当考虑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四是公平原则,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为了避免在同居分手时出现财产分割纠纷,建议双方在同居期间尽量明确财产的归属。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的财产情况和分割方式进行约定。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就可以按照协议来处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总之,同居分手时财产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