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离婚的男女法院会怎么判?


在我国,当男女中有一方坚决要离婚时,法院的判决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流程的。 首先,法院会遵循调解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是因为婚姻关系比较特殊,调解有助于缓解双方矛盾,看看是否有修复婚姻关系的可能。 要是调解无效,接下来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一些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意味着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建立了类似夫妻的关系,严重破坏了婚姻的忠诚性;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和健康;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种不良习惯不仅影响个人,还会给家庭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表明夫妻双方在较长时间内处于分开生活的状态,彼此没有履行夫妻义务,感情可能已经淡漠;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这种情况下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婚姻关系难以继续维持。 此外,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且没有上述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同时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又能证明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可能,那么法院有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所以,法院的判决是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核心来进行判断的。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