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如何进行调解的?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法院调解是一项重要的程序。它旨在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尝试化解夫妻双方的矛盾,看是否能达成和解或者和平分手。 从调解的主体来看,一般是由主审案件的法官来进行调解工作。有时也会邀请人民陪审员、婚姻家庭咨询师等相关人员协助调解,以更好地了解双方的问题和需求。 法院调解主要分为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诉前调解通常在案件正式立案之前进行。法院会安排时间让双方当事人到场,法官会先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和离婚的原因。比如,是因为感情不和、经济问题还是家庭琐事等。然后,法官会分别和双方沟通,倾听他们的想法和诉求。在这个阶段,法官会做一些劝导工作,看看双方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如果双方都有一定的意愿,法官会进一步引导双方就如何改善关系进行协商。 诉中调解则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当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时,法官会根据庭审中查明的事实,分析双方的矛盾焦点。比如,如果是财产分割问题导致矛盾,法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官会向双方解释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协商,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财产分割方案。 在调解方式上,有面对面调解和背靠背调解。面对面调解就是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让他们直接交流,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法官在中间进行协调和引导,促进双方达成共识。背靠背调解则是法官分别和双方当事人谈话,了解他们的底线和真实想法,然后在中间传递信息,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和好的协议,法院会将调解情况记录在案,案件也就终结了。如果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