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该如何赔偿?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住了才三个月,房东突然说把房子卖了,让我尽快搬走。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房东该怎么赔偿我?我重新找房子又要花时间和精力,还可能面临租金上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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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这种情况,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买卖不破租赁是一个重要原则,它的意思是,即便房东把房子卖了,你和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新房东也得接着履行这份合同,你有权按照合同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房东卖房并不必然导致你不能继续租房。 不过,如果房东因为卖房要求你提前搬走,这就属于房东违约了。在这种违约情况下,赔偿方式通常首先看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中明确写了房东违约要支付违约金,那么房东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你违约金。 要是合同里没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你也不用担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时,你因为房东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房东是需要赔偿的。这些损失可能包括你重新找房子过程中花费的中介费、搬家费,以及因为新找的房子租金比原来高而多支出的费用等。 你可以先和房东友好协商赔偿的事情。要是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凭证、找房产生的费用票据等,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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