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能违约吗?
我租了一套房子,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现在刚住了三个月,房东说要把房子卖了,让我搬走。我想知道在租赁合同里,出租人可以这样违约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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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中,从法律层面来说,出租人并非绝对不能违约,但违约行为会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 首先,我们要了解租赁合同的性质。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这意味着出租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租赁物,并保证其在租赁期间能够正常使用。 如果出租人违约,例如在租赁期内提前收回房屋、不履行维修义务等,承租人有权依据合同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当出租人违约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比如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让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也可以要求出租人采取补救措施,像及时对损坏的房屋设施进行维修;如果违约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还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这些损失可能包括搬家费用、寻找新住所期间的额外支出等。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出租人违约的情况,承租人可以先和出租人进行友好协商,尝试解决问题。要是协商不成,承租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租赁合同、聊天记录、损失的相关凭证等,然后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虽然出租人可能会出现违约的情况,但承租人有多种途径来应对,保障自己在租赁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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