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如何进行审查?


起诉离婚时,法院的审查是一个全面且严谨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对起诉材料的形式审查。当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法院会查看这些材料是否齐全,起诉状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明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若材料不符合要求,法院可能会要求您补充或修改。 其次是对离婚事由的实质审查。法院会重点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比如,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再者是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审查。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后是对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的审查。法院会审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来源、数量等情况,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分担。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