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如何判决离婚后的房产纠纷案?

我和配偶离婚了,现在在房产分割上起了纠纷,闹到了法院。我不太清楚法院会依据什么来判这个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想了解一下法院在处理离婚后房产纠纷案时的判决规则和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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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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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的房产纠纷案中,法院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来进行。首先要明确的是,判断房产归属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是一方在结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房产不会进行分割,仍归购买方所有。例如,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还是男方的。 如果房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时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若孩子随女方生活,可能会适当照顾女方,将房产判给女方,但女方需要给予男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虽然房子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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