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遭遇了家庭暴力,想通过法院离婚,但不清楚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不知道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问题会如何处理,也不了解整个判决流程大概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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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暴力离婚通常指的是因家庭暴力而提起的离婚诉讼。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当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时,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法院调解无效后,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家暴方属于过错方,所以在财产分割上,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关于子女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实施家暴的一方。 此外,无过错方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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