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怎样才能获得减刑?
我家里有人因为犯罪被判刑了,现在在服刑。我们都希望他能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来。但我们不太清楚罪犯获得减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的流程又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罪犯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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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让罪犯提前结束一部分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立功表现”则包括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等。 减刑的程序也有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服刑期间有发明创造,这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减刑。执行机关会根据情况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符合条件的,就会裁定减刑。 总之,罪犯获得减刑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法定的程序。这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给予了罪犯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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