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如何判罚的?
我之前开车的时候喝了点酒,被交警查到涉嫌危险驾驶罪。我特别担心会受到严重的处罚,现在心里很忐忑。我想知道法律对于危险驾驶罪具体是怎么判罚的,判罚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有没有从轻处罚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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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这些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对于罚金的数额,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标准,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如犯罪人的醉酒程度、造成的危害后果、驾驶的机动车类型等因素来综合确定。 另外,如果在危险驾驶的过程中,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比如因危险驾驶行为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可能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比如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量刑。而且,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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