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规定离婚债务是如何分割的?

我和我爱人准备离婚,但是我们有一些债务不清楚该怎么处理。这些债务有的是为了家庭生活借的,有的是他自己做生意借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些离婚债务到底是怎么分割的,我需要承担哪些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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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结束时,离婚债务的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下面我们将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例如,为了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而背负的房贷,为了家庭日常开销所借的债务等。而夫妻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比如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首先要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所有的,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债务。如果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而对于夫妻个人债务,通常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个人物品所欠的债务,或者婚后因个人的不合理消费(如赌博、吸毒等)所产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能会比较复杂。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投资,虽然投资收益可能用于家庭生活,但如果另一方并不知晓该借款行为,这就需要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以,在处理离婚债务分割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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