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前工资如何赔付?
我受了工伤,现在工伤认定书还没下来,可生活还得继续,得有收入维持开销。我特别想知道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前,工资这一块到底是怎么赔付的,是按正常工资发,还是有别的算法,心里没底,希望能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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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认定书下来前工资的赔付问题,其实涉及到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通俗来讲,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从你受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开始,到工伤认定书下来这段时间,如果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该按照你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福利待遇,每月按时支付工资给你。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在工伤认定书下来前,只要是合理的停工留薪期内,你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或者支付不合理,你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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