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工资如何发放,工伤认定过程中工资又该怎么发?


工伤认定书下来前后工资发放的规定如下: 首先,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也就是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就是工伤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水平。比如,您受伤前每月工资包含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奖金1000元、津贴500元,那在停工留薪期内每月仍按4500元发放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另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需要保障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时间段。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包括确定停工留薪期是否需要延长等相关事宜的机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