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赔偿该怎么办?工伤认定期间不发工资又该怎么办?


如果工伤不赔偿,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职工及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工伤维权要经过这些法律程序:首先是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对所发生的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的确定,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来确定,一般为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其他机关无权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认定。接着对于存在伤残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进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若对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在接到鉴定结论次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自治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之后对于不能协商解决上述工伤待遇纠纷的,工伤职工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开庭审理,作出裁决。若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次日起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等多种情形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要是工伤认定期间不发工资,可以找劳动部门投诉或者起诉到法院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一般为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对所发生的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确定的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对于存在伤残的工伤情况,通过该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从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