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您可以参考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您认为工伤影响了自己的劳动能力,那么接下来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您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受损程度的重要环节,它能为后续的赔偿提供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比如骨折后康复,但手臂活动受限影响工作,就需要做这个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其次,您也可以依据工伤认定书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是一般伤害,且认定为工伤,您可以直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要是伤情较重,需等到伤情稳定,再申请伤残鉴定,鉴定到级别后,就依据相关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 如果在主张赔偿过程中,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您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到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这些事务时,要注意准备好相关材料,例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通常需要准备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伤和疾病的发生及治疗经过材料(像受伤当时的就诊疗记录、原始病历、出院记录等)、各种辅助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报告)等。 总之,工伤认定书下来只是第一步,后续还有一系列流程要走,以保障您应得的权益。 相关概念: 劳动能力鉴定: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用来确定工伤职工因伤对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 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多种赔偿项目,是工伤职工应享受的法定权益。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