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怎样才会生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要使离婚协议生效,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这意味着协议内容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如果一方是在受到威胁、欺骗等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那么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一方以伤害对方家人相要挟,迫使另一方签订不公平的离婚协议,这种协议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里的意思表示真实就是离婚协议生效的重要条件之一。 其次,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一般来说,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们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例如,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其签订的离婚协议就不能生效。 再者,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要求协议中的条款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协议中约定一方放弃对子女的探视权,这种约定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因为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同时,协议内容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如约定以不合理的方式剥夺一方的财产权益等。 最后,离婚协议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正式生效。即使夫妻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如果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开始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