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劳动关系律师如何收费?


仲裁劳动关系时,律师收费没有统一固定标准,不同方式收费不同: 首先是按诉讼标的额计算。涉及财产类收费,通常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 - 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 - 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 - 5%计算 。这种收费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这是因为律师为案件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不管结果如何,这些成本都已产生。例如,仲裁请求涉及财产金额为5万元,1万元以下收1500元,超过1万元到5万元部分是4万元,按5%计算为2000元,总共代理费就是3500元。 其次是风险代理。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下,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这对当事人来说,胜诉才有费用支出,一定程度上减轻前期经济压力;对律师而言,风险大但可能收益也高。比如合同约定标的额是10万元,那么风险代理收费最高就是3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这是因为这些费用是仲裁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必要开支,与律师代理服务本身的收费性质不同。 此外,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也会影响律师收费。少数省市对律师收费有指导性意见,大多地区采取协商收费办法。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劳动者,在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请求工伤事故赔偿等劳动争议案件中,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律师。 法律依据方面,《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了律师收费的多种方式,如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其中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这就是按诉讼标的额计算收费的依据。同时,该办法也明确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适用范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保障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相关概念: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代理人的代理服务有风险,如果败诉,当事人可不支付代理费。 政府指导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在律师收费中,部分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一些法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