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的儿媳妇和配偶的兄弟姐妹如何继承遗产?
家里老人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我是丧偶的儿媳,一直有好好照顾老人,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我不太清楚自己有没有份,也想知道配偶的兄弟姐妹在这种情况下是怎么继承的,想了解下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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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遗产继承有两种主要方式,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比如,老人在遗嘱里明确说把房子给某个子女,那么就按遗嘱执行。 要是没有遗嘱,就进行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时,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于丧偶儿媳而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说的尽主要赡养义务,简单理解就是在生活中对老人的生活起居等方面给予了长期、稳定且比较多的照顾。比如长期照顾老人的饮食、医疗护理等。 所以,如果您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您就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有权参与继承公婆的遗产。而配偶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他们无法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配偶的兄弟姐妹才有资格继承。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尽主要赡养义务: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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