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后与婆婆该如何继承财产?


在配偶去世后,关于和婆婆如何继承财产,首先要明确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当配偶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等特殊情况,作为配偶和婆婆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比如,配偶去世后留下100万的存款,在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子女)的情况下,你和婆婆原则上各可以分得50万。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种情况下,丧偶儿媳在继承时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同等权利。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排在第一顺位有权利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给予被赡养人主要的照顾、经济上给予主要的支持等一系列对被赡养人生活起到关键支撑作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