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对故意妨碍交通秩序是如何惩罚的?


在我国,对于故意妨碍交通秩序的惩罚,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只是一般程度的故意阻碍交通,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比如在道路上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其正常行驶,就可能面临这样的处罚。要是聚众实施这些行为,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当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构成犯罪时,会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该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像在公共场所和交通线上,聚众哄闹、静坐示威、堵塞交通、拦截火车、汽车、电车、轮船;聚众封锁交通要道、车站、码头;强占交通指挥设施;围攻、殴打国家治安管理人员,阻碍交通民警指挥交通等行为,若达到情节严重,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需要注意,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有聚众扰乱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才构成本罪,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同时,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界限,就是要看行为人是否抗拒治安人员执行职务达到情节严重的行为。比如聚众哄闹,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经治安管理人员劝阻后马上散去,并无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就不构成犯罪。 相关概念: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特定公共场所秩序,堵塞或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要分子:是指扰乱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