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时负债怎么判?


在处理家暴离婚时的负债判决问题,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即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同性质的债务在离婚时的承担方式是不一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通常情况下,会按照均等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一方存在家暴等过错行为,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方,让过错方(家暴方)多承担一些债务。 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精神,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无需负责偿还。 在涉及家暴离婚负债的实际判决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一方面会审查债务的形成时间、用途、金额大小等,以确定债务的性质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另一方面,对于家暴这一过错行为,法院会结合具体的证据和情节来认定。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家暴行为,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等,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可能会让家暴方承担较多的债务份额。但最终的判决结果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