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情形等内容,心里好有个底,知道自己能得到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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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在合法解除且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常见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正常合法解除应该给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法解除那就得给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用于补偿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可能面临的经济困难等情况。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额,目的在于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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