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公安部等四部门发文是如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


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它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银保监会、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进行管理。下面将从多方面为你详细介绍其规范内容。 首先,在主体资格方面进行了规范。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这就好比开店需要有营业执照一样,从事贷款业务也得有相应的批准,没有批准就开展相关业务是不合法的。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擅自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对于借贷利率也有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简单来说,利率不能过高,过高就不受法律保护了。这一规定源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目的是防止出现高利贷等不合理的借贷现象,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再者,在资金来源上也有要求。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也就是说,不能拿从别人那里借来或者吸收来的钱再去放贷,这样做可能会扰乱金融秩序。 另外,对于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格禁止。一些不法分子在催收过程中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严重影响借款人的正常生活。四部门发文强调,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来保障借款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最后,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民间借贷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虚假宣传。借贷双方应当如实披露与借贷相关的信息,保障对方的知情权。这有助于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纠纷,维护公平公正的借贷环境。 综上所述,银保监会、公安部等四部门从多个角度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了规范,借贷双方都应该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自身的行为合法合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