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般累犯是如何构成的?

我想了解下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我听说有人之前犯罪坐过牢,出来没多久又犯新罪了,这好像涉及到一般累犯。我不太清楚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会被认定为一般累犯,比如对前后罪的类型、时间间隔等方面有啥要求,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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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累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累犯是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首先,从主观条件来看,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意味着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例如,张三之前因故意盗窃罪被判刑,后来又故意实施了抢劫罪,这种情况就符合主观条件。如果前后罪中有一个是过失犯罪,那就不能构成一般累犯。比如李四前一个罪是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之后又犯了故意诈骗罪,这种情况就不构成一般累犯。 其次,刑度条件方面,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也就是说,如果前罪只是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等较轻的刑罚,即便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不构成一般累犯。例如王五前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2年,这种情况就不构成一般累犯。 最后,时间条件也很关键。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里的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赦免则是指国家对于犯罪分子宣告免予追诉或者免除执行刑罚的全部或者一部的法律制度。例如赵六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第3年又犯了新罪,且新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后罪又都是故意犯罪,那么就构成一般累犯。但如果是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或者超过了5年才犯新罪,就不构成一般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这一法律条文明确了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和处罚原则。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主观条件、刑度条件和时间条件,才能构成一般累犯。了解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对于准确认定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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