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如何处理?
自己或家人在医院经历了一些状况,感觉可能会引发医疗纠纷,心里很没底,想知道医院面对这种情况一般会采取哪些措施来处理,是怎么个流程,想提前了解清楚,做到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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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通常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首先是报告环节。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接着是证据保存。医院会妥善保管病历、检查报告等各种与此次医疗行为相关的资料,对于一些医疗物品,比如使用过的医疗器械等也可能进行封存。病历资料很关键,其中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但要封存复印件。之后就是与患者方沟通协商。医院会主动找到患方,就此次纠纷进行沟通,看能否自行协商处理民事赔偿款项等问题。要是能协商成功,会制作相关协议。若协商不成,医院可以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另外,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如果经过一系列处理,纠纷还是未能解决,医院也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医院处理医疗纠纷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平衡好医患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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