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国家征收会如何补偿?
我家有一处房子,之前一直没太在意手续的事儿,现在听说可能属于违章建筑。最近这片要被国家征收了,我就很担心,要是真被认定是违章建筑,国家征收的时候能给补偿吗?特别想知道具体的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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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违章建筑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国家通常是不予补偿的。 这里所说的违章建筑,简单来讲,就是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就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像没拿到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却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造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是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除时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是考虑到这类建筑虽然是临时性质,但在批准期限内有其合法使用价值。《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等行为,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在征收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建筑的性质进行认定,确定是合法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还是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然后按照规定来决定是否补偿以及如何补偿。 相关概念: 违章建筑: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临时建筑:因建设需要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有一定的批准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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