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如何判刑的,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我在一家国有公司工作,最近听说公司里有人可能涉及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想知道如果真的构成这个罪,会怎么判刑呢?相关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得详细一些。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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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简单来说,就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自己去经营或者帮别人经营和自己所在公司、企业一样类型的营业,并且通过这个行为获得了数额巨大的非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触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获取非法利益的数额特别巨大,那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数额巨大”,一般是指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在认定这个罪的时候,要考虑几个关键因素。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和经理。其次,行为人一定要利用了职务便利。比如有的公司经理,利用自己掌握的客户资源等职务便利条件,去经营同类业务。再者,经营的必须是与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最后,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就是明知道这样做不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还是要去做。
总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判定和量刑是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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